顶岗实习是教学计划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,是完成专业培养目标的最后一个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。为了切实做好毕业生的顶岗实习工作,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的顶岗实习质量、加强顶岗实习的管理,提高我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水平,针对目前的社会治安和交通安全情况,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和学生在安全责任方面达成下列共识,并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

1同学们工作期间,要加强政治思想理论的学习,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,要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。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警惕性。遵守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,遵守公司纪律,言行不能有损大学生形象;

2.遵守交通法规,注意交通安全。所有同一企业实习的学生必须集体出发、集中返回。

3.遵守国家保密条例,对涉及公司保密的内容,严格保密。

4.一切行动要服从学院指导教师的管理、指挥;要尊重公司领导和指导教师。

5.饭卡、手机、手提电脑、现金、存折等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或到指定的地点寄存,如有丢失,损失自理。

6.严禁点蜡烛,违章用电及焚烧杂物。只能在指定的地点抽烟,如有违反,造成的后果个人承担。

7.严禁打架斗殴及赌博,遇有纠纷,及时向辅导员或公司管理人员报告。

8.严禁游泳。

9.工作期间不得有外宿、酗酒、寻衅闹事、打架斗殴等现象,也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。

10.严格遵守工作期间作息时间。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地点;不管上班与否,凡需外出者,除向公司履行正常请假手续外,还必须三人及以上结伴,并在规定的时间前返回。

11.在工作期间,学生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。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,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。

12.学生在工作期间应不定期与公司领导或学院带队教师沟通,有困难应及时报告带队教师。

13.发生突发事件或重大情况应迅速及时报告,不得拖延。

14.学生在公司期间按时作息,如有晚于10点回寝室的,提前说明其特殊原因,否则处以50元罚款,晚于12点或整夜不归的,处以100200元的罚款(加班除外)。

15.不服从辅导员和公司管理,中途离职的,作为自动离职,机电院处以全院通报批评并鉴定实习成绩不合格,当月工资不予结算。

16.本责任书安全责任的主体是学生本人,学生应该自觉全面遵守执行有关规定;如学生违反上述规定,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(包括人身伤害事故),由学生及家长承担安全责任,学院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。

17.本责任书经学院鉴章、学生签字后生效。责任书交辅导员保留备查。有效期至学生工作结束安全返校为止;

18.本协议未尽事宜,双方协商解决。

工作地点及单位:

工作时间:

仙桃职业学院机械电子工程学院(盖章) 学生签名:

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学生外出实习安全责任书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