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各单位:
为了深入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》,以及省教育厅专项会议精神,进一步做好我院2010年预征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预征对象要求
1、预征对象:普通高等学校的男性应届毕业生(女生、在校生和非普通学历教育的学生不属应征对象)。
2、年龄要求:高职(专科)毕业生为当年年龄18至23周岁,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。
二、预征报名方式
自2010年开始,所有参加预征的高校毕业生必须上网登记报名。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的网址为:http://zbbm.chsi.com.cn(公网)和http://zbbm.chsi.cn(教育网)。
三、预征报名流程
以下为学生从报名到预征入伍的简要流程:
1、学生登录预征报名网详细了解相关政策,确定是否参加报名。
2、学生登录学信网实名注册系统进行注册。
3、学生登录预征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,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。
4、学生打印《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》(以下简称《预征登记表》)及存根(一份),其中《预征登记表》中“技术等级、个人简历”两项内容打印出来后手工填写,技术等级填写个人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名称及级别,个人简历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次、时间、证明人。同时打印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》(打印两份,以下简称《补偿代偿申请表》)。
5、县级征兵办会同教育、院校、卫生、公安部门组织报名人员政治初审、身体初检;参加初审初检时,学生将《预征登记表》及存根、《补偿代偿申请表》交给初审初检工作人员。
6、6月30日前,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学生,确定为预征对象,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在网上进行预征对象同步确认,并配合高校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《预征登记表》和《补偿代偿申请表》发还给学生本人,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。《预征登记表》存根由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留存备查。
7、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后,高校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学生的学费和院校地助学贷款信息,并在网上进行同步审核确认。
8、征兵开始前,县级兵役机关逐一通知生源地预征对象其报名时间、地点、注意事项等,按照有关规定实现优先征集。
9、县级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生源地预征对象的生源地贷款信息,并在网上进行同步审核确认。
10、学生确定入伍后,由县级资助中心通过机要将《补偿代偿申请表》寄回学校。
四、预征工作时间安排
1、宣传发动及网上报名:5月5日--6月15日;
2、预征初审:6月15日--6月30日;